第一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主席亲自谋划、亲自部署、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。因为是国家战略,所以对于战斗在基建第一线的建筑公司、安装公司、装修公司以及其它相关公司来说,响应习主席号召,积极参与到大湾区建设中来,为大湾区建设尽自己的绵薄之力,应该成为每个有识之士的共同追求。
第二条大湾区建设,集中程度高、工程体量大,广东本地的建设力量明显满足不了实际的需要,必须要引进其它地区的建设力量。
第三条工程来源问题、材料商筛选问题、现场监督问题,都是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。所以非常需要组建一个机构来解决上述三大问题。
第四条广东老鬼谷集团是一家专为房地产服务的大型策划集团,具备强大的策划能力、公关能力、组织能力、培训能力和实操能力,以“弥补不足”为己任,立志带领西部企业在大湾区建设中做出贡献。因此带头成立“大湾区西部对接联盟”。
第五条联盟是企业内部的联盟,无法人资格,广东老鬼谷集团指定“广东老鬼谷集团有限公司”对联盟承担法律责任。
第六条联盟单独核算。“广东老鬼谷集团有限公司”名下的原有业务,一律划归集团其它公司名下,广东老鬼谷集团有限公司专司联盟业务,其公司账号为联盟专用。
第七条联盟成员主要类别为三类。一是工程发包单位,二是工程承包单位,三是材料设备商。
第八条工程发包单位重点来自于大湾区央企,材料和设备商来自于全国各地,工程承包单位全部来自于云贵川渝桂五省。
第九条承包单位的主要类别为四类。一是建筑公司,二是安装公司、三是装饰公司,四是设计公司。其它类别根据发包单位的需要而陆续增加。
第十条加入联盟,需要向联盟缴纳一定数量的理事费或保证金。缴纳理事费的,为理事盟员,缴纳保证金的,为普通盟员。
第十一条经过联盟管委会审查且缴纳理事费或者保证金的企业,自动成为盟员单位。
第十二条盟员单位享受如下权利。
第十三条联盟设管委会。管委会负责联盟所有业务的运营管理,具体负责如下事务。
第十四条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一名,副理事长八名组成。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均由全体理事成员选举产生。
第十五条理事长、副理事长每年换届一次,可连选连任。
第十六条联盟向理事长、副理事长单位颁发身份证书。
第十七条理事长会议享有如下权力。
第十八条理事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,召开时间地点由理事长决定。费用预算报管委会批准,联盟报销。管委会主任列席会议。
第十九条管委会主任向理事长会议提交工作报告。理事长会议审议工作报告,并提出建议和决议。
第二十条所谓“建议”,是指对联盟常设机构的管理建议;所谓“决议”,是指对盟员的有关决定。
第二十一条对于建议,管委会可以酌情执行,不能执行的,要向理事长会议说明原因;对于决议,管委会必须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管委会与理事长会议意见不一致的,由老鬼谷集团董事会协调解决。
第二十二条联盟盈亏由广东老鬼谷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。
第二十三条盟员自动加入联盟,自动退出联盟,任何人不得强迫。
第二十四条无论项目对接能不能成功,理事盟员不退费,普通盟员到期退还保证金。
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生效。